2018年上半年东北师范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证书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点击次数:2486
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一年集中受理学位申请两次。现将
2018年上半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8年3月29、30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三、申请学位条件:
1.取得东北师范大学相应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2.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函授教育:实行学分制的按当年授予学位学分标准执行,学年制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及其以上;
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网络教育: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选作学位论文成绩及格以上;
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
义务教育专业自学考试:7门核心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3.2014-2017年下半年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
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地区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学位外语合格证
所有信息无误,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
4.无考试违纪记录。
四、申请学位材料
1.提交纸质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在4年有效期内)
(4)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学位信息上报注册时必须同时上报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底的电子版照片,因此,申请人必须网上提交与申请表上粘贴的小二寸蓝底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大小必须控制在10K-20K以内,如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注册学位信息后果自负。
东北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证书的时间仅限两天,望广大考生按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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