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 在职研究生
发布日期:2018-01-09 点击次数:2182
2017湖北师范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申请也可报读,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常年报名,分春秋两季入学;
2.报名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中建大厦2302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站
3.报名费用:申请人须交报名资料费2000元(内含资格审核、科研成果认定学历认证等费用);
4.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②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5.录取:预报名学员,经研招办初审合格后,还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下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取得湖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个人原因而未被接受申请者,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申请学位费用
1.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费用包括学位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与答辩,学位审核及管理等费用(不含教材、实验及材料消耗费)。
2.学位课程学习费用:课程学习总费用为9000元/年,各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和考核两年完成,学费一次性收取,每学员18000元,另外异地开班管理费20000/人。
3.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所必须的书籍资料、实验及材料消耗另行收费,由有院、系据实收取。
四、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上一条:吉林建筑大学
下一条: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